什么叫童养媳制度?童养媳,又被称为“待年媳”“养媳”,便是由婆家抚养别人家的女儿,待到成年后宣布和自己儿子完婚的婚姻制度。
在古代时候,童养媳在中国颇为时兴。现代社会,还有这般多的单身汪,更何况旧时代!
中国古时候娶不到老婆的几率还是十分高的,尤其是对贫苦的家庭而言,能吃饱饭,能娶到邻居村王胖婶家的女儿已经是幸运的一件事情了,就算长相一般但是仍然很抢手。
中国古代是男尊女卑的社会。由于压根无法养活她们,许多贫困家庭会选择将女孩溺亡,这也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
对婚姻而言,一个穷人家养女数十年,担负各种各样风险,等嫁女儿时候拿男方彩礼,还不如直接把女儿卖掉。对于买方的父母而言,以一个便宜的价钱买一个儿媳,不仅能帮自己分担家务,以后还能为自己儿子当媳妇,还能给自己家传宗接代,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童养媳和自己丈夫一起长大,在外面是妻子,在家里是女佣,并且基本上不弃不离,对他唯命是从,避免了很多家庭矛盾。
对卖女童的父母而言,怀胎十月生出女孩,不但不能传宗接代,而且长大后还要嫁给别人,如果生出了直接溺亡,也是很亏的。如果长大后嫁得不好,还要陪嫁,收回来的彩礼钱还不够2年伙食费,是真的血亏。
所以廉价卖给他人,不需要付出财力养女儿,还可以用卖的钱补贴家用,也是稳赚不赔。
要是女儿能卖个好价钱,将来发达了,还能获得丰厚的回报。对女儿自己而言,如果没有被卖,生活在父母身边,如果被嫌弃,严重的可能会惨遭毒手,幸运点可能会不断被盘剥压榨。
童养媳制度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童养媳制度,在社会发展方面上,降低了单身男士的总数,娶了媳妇的男人,要不是去辛勤工作赚钱,要不就是在家里照顾媳妇小孩,有老婆孩子的人,绝不会轻易去揭竿起义,当一个亡命之徒?
国家通过提升结婚率,极大地降低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与此同时,童养媳制度给了那些养不起孩子的家庭,提供了一个更加客观的选择。
因此,童养媳制度维护了社会的平稳,驱动了和谐社会的发展进步,减弱了政府部门的维稳阻力。
童养媳制度让社会资源获得了合理匹配,一定水平上平均了财富,巨大地推动了社会稳定。因此,政府部门和老百姓都是双向获利的。
对中国的发展进步而言,童养媳制度提升了女性的总数,更提高了女性的身体素质,也就是提高了人口数量的总数。
科学研究表明,国家的发展水平,和这种婚姻制度对国家的人口总数影响,展现出正比例关系。
与此同时,童养媳制度也让大量的女性获得了受文化教育、参加社会发展工作(女工,家务活)、促使家庭产出率规模效应(男女配对,干活不累,日出而作)的机遇,这对提高国家人口质量、科学研究发展具有非常大的危害。
结语
总的来说,童养媳制度对中国旧时代是一项非常有利的制度。自然如今童养媳制度早已基本上不会有了。
这种婚姻制度伴随着文明行为的发展进步应当被封尘于中国历史的残篇中。可是,在古时候的中国,童养媳绝不是糟粕、也不是一个让人心生憎恶的制度。
参考文献:《三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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